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为保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按期获得学位,现将本院有关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工作要求
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采用视频会议形式进行;学生已返校(返岗)的情况下,原则上应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采用现场答辩方式,并做好严格的防护措施。答辩于2020年5月24日前完成。
二、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及相关规定
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组成;至少3人为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至少3人具有硕士生导团队格,至少有1名太阳城集团的博导或硕导。成员中必须有外单位(学位授权单位以外且非学位授权单位导师)的专家;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由高水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论文评阅人中最多只能有1人作为答辩委员;研究生的指导教师在自己研究生进行答辩时,不能担任答辩主席或委员。
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由导师提名,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讲师或具有硕士学位以上人员担任。秘书人选由教研室确定,并具体负责下列工作;(1)领取答辩工作需要的全部表格、聘书等;(2)与答辩委员会委员的联系工作;(3)接待应聘来的院外答辩委员;(4)答辩的会务组织工作及会场布置;(5)答辩过程中的记录整理;(6)协助答辩委员会主席拟出答辩评语初稿;(7)填写研究生“学位申请书”中的有关项目。秘书不参加答辩委员会的投票表决。
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情况,就是否通过论文答辩及建议授予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得通过。答辩委员会在作出决议时,必须坚持学术标准,坚持求实的科学态度。
论文答辩不合格者,经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硕士学位论文可以在1年内完成修改工作,重新答辩1次(只能重新答辩1次)。
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应包括:
1.对论文学术水平的简短评议;
2.是否同意通过论文答辩;
3.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决定;
4.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
论文答辩的会务和组织接待工作由有关教研室(研究室)负责安排、落实,但不得由学位申请者本人去做答辩委员会的组织接待工作。
三、网络视频答辩规则
(一)网络视频答辩软件
可选择腾讯会议、微信会议等软件进行视频答辩。如视频软件未自带投票功能,可另选其他网络投票软件进行投票(如腾讯投票等)。
(二)网络视频答辩的要求
1.网络视频答辩要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和遵守保密要求,网络视频答辩的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程序、答辩质量等必须与现场答辩保持一致。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秘书、答辩委员会主席等人员签名及相关纸质材料待疫情解除后补办。
2.学院应进行政策宣讲和软件使用培训,要确认答辩委员会委员熟悉线上答辩使用的平台和流程,答辩前适当进行预演。研究生进行视频答辩时应在单独空间全程独自进行,答辩前应熟练掌握所用视频答辩软件操作方法,并保证答辩使用的设备运行状态良好。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和遵守保密要求。
3.答辩秘书负责整场视频答辩的组织和录音录像工作。答辩秘书须提前3天将答辩人的学位论文电子版、视频答辩软件使用方法、答辩PPT等发送至答辩委员会委员,并负责督促答辩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按预定答辩时间上线进入视频答辩会场(校内的答辩专家满足防控要求做好防护措施集中在学院大会议室参与答辩);答辩秘书在答辩过程中注意做好书面答辩记录,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并保留3-4张视频会议关键截图(含答辩会所有人员在线状态截图、答辩委员会内部会议所有成员在线状态截图、投票结果截图等),答辩结束后将截图、音频、视频资料的压缩包提交学院科研办统一审核并留存备查,学位办将进行不定期抽查。
4.视频答辩应提前发布答辩公告,允许在线实名旁听,但旁观人员禁言。若答辩因故中断,可视情况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决定是否稍后继续,或另行安排时间完成答辩。如需另行安排时间,学院应及时向学位管理办公室备案。
四、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及流程
(一)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双盲送审后,经研究生指导教师同意,提出答辩申请。各培养学院审核通过其答辩资格后,于正式答辩一周前向学位办提交《太阳城集团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附件1)、《太阳城集团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汇总表》(附件2)、《太阳城集团毕业研究生科研成果清单》(附件3)的电子版,并领取答辩表决票。
(二)学位论文答辩流程
(1)网络视频答辩流程
1.答辩开始。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主席主持会议,宣布答辩会开始。
3.导师介绍。指导教师介绍答辩人的课程学习及论文撰写等情况。
4.答辩汇报。答辩人在视频中共享答辩PPT或者其他电子文稿,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介绍学位论文情况。
5.问答环节。答辩委员会提问,研究生回答问题。
6.主席或委员会秘书宣读论文评阅意见。
7.投票表决。答辩委员会单独召开内部视频会议。对学位论文水平和答辩情况充分讨论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表决使用视频会议软件的投票功能或网络投票软件进行,答辩秘书统计投票结果并向答辩委员会主席汇报,并保存投票结果截图上交;根据投票结果做出是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决议,并形成答辩决议书。
8.结果宣布。全体人员重新进入视频答辩会场,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
9.答辩结束。研究生对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的答辩评语和表决结果表示自己的意见,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论文答辩结束,全体人员退出视频答辩会场。
10.合影(采用视频答辩的研究生与全体答辩委员会成员,研究生与导师合影待疫情结束后补照,或者提供答辩会所有人员在线状态截图、答辩委员会内部会议所有成员在线状态截图、投票结果截图)。
11.线上答辩全程录像。
(2)现场答辩流程
1.答辩开始。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主席主持会议,宣布答辩会开始。
3.导师介绍。指导教师介绍答辩人的课程学习及论文撰写等情况。
4.答辩汇报。答辩人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介绍学位论文情况。
5.问答环节。答辩委员会提问,研究生回答问题。
6.主席或委员会秘书宣读论文评阅意见。
7. 投票表决。答辩会休会,答辩委员会进行会议(研究生及列席、旁听人员暂时退场),主要议程:①评议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②进行表决;③讨论并通过决议书;④签署《学位审批书》。
8. 结果宣布。答辩会复会,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
9. 答辩结束。研究生对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的答辩评语和表决结果表示自己的意见,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论文答辩结束。
10.合影(研究生与全体答辩委员会成员,研究生与导师合影各一张)。
五、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第二次检测
第二次检测时间:5月25日。论文按要求发送至QQ邮箱:26876419@qq.com,联系人:周老师。所有本次拟申请学位人员的答辩后的学位论文最终版本必须接受检测。此次提交论文将作为授予学位后的存档及上报版本(提交省学位办进行学位论文抽检及提交中国知网)。如上报版本与最终版本不一致,造成后续评估检测出现复制比超出问题,将对已获得学位研究生的学位予以重新审核。
最终版的学位论文电子版指:即答辩、上交论文的打印版,包封面、原创性声明、目录、摘要、正文、参考文献等。学位论文应为word格式,一篇学位论文一个文档,文件名以“学院代码-学号-姓名”的方式命名,中间连接符号为中横线“-”,如001-20070001-张三.doc。
六、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
5月27日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初步审核学位,于5月28日把学位论文及答辩材料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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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11日